關于12月20日以后不再辦理支票業務的通知
發布日期:2013-12-19
各位老師:
為保證我校開具的支票在年底前銀行全部兌付,使年底結算做到賬實相符,保障年底財務決算順利進行。我處從12月20日開始將不再開具支票,全部實施主動付款,利用電匯或網銀支付。請各位老師在網上申報時詳細填寫收款方賬戶名,賬號及開戶行信息。
如有特殊請況確實需要開具支票的,支票日期一律填寫為2013年12月20日。對于開出的支票,請老師們提醒收款方及時入賬。如有沒能及時入賬的,在2014年換支票時,需填寫支票作廢說明,請部(處)領導簽字,財務處領導簽字。
謝謝您的合作!
財務處
2013年12月19日
